簽證基礎信息:
入境次數:單次(以領館簽發為準)
停留天數:15天(以領館或入境邊防所蓋章為準)
有效期:30天(以領館簽發為準)
簽證國家:斯洛伐克
建議出行:拍下付款后30天出行
服務承諾:材料清晰進度可查真實出簽率
受理范圍:
全國受理,請根據戶口所在地就近的簽證中心遞交申請。
所需材料 - 無需郵寄
★護照
(1)回國后有效期在6個月以上的因私護照原件,無破損及污損,持照人簽名處須有本人簽名
(2)需提供舊護照原件
(3)請至少留有三頁以上連續的空白頁
(4)護照首尾頁復印件一份
★簽證申請表
個人信息表:請真實完整準確填寫,為防止手寫產生歧義現象建議機打
★照片
2張2寸近半年白底彩色照片
★身份證
(1)第二代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請復印至一張A4紙上
(2)16歲以下未辦理身份證的未成年人可不提供
★戶口本
(1)申請人所在戶口本全部信息頁復印件
(2)如是集體戶口,請提供集體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和本人頁復印件或戶籍證明原件
(3)未成年人需提供全家戶口本完整復印件
★結婚證
婚姻狀況證明:
(1)結婚證復印件
(2)離婚證復印件/法院判決書復印件
(3)喪偶人員需提供配偶死亡證明復印件,如戶口本已登記無需提供
(4)已婚無業人員/已婚學生須提供有英文譯文的結婚證公證以及認證;
此項為歐盟統一規定,請務必遵循,如不提供有拒簽風險
★機票預訂證明
往返中國的飛機票訂單復印件:
1.機票訂單須包括申請人姓名(字母或拼音,與護照一致)、始發地、目的地、出發及到達時間等關鍵信息。
2.機票訂單應涵蓋往返中國和此國的時間,如您在到達此國之前或離開此國之后需訪問其他國家,建議您提供相應的交通工具訂單及行程安排。
3.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建議您在獲得簽證之后確認機票并支付相應款項。
★酒店預訂證明
酒店訂單 需包含全程在此國的住宿, 例如:酒店訂單,租房合同等。住宿證明必須是單獨一份材料,需和其他材料分開。
★行程單
內容須覆蓋在歐洲國家的全部行程,注明停留地點日期 請注意:使館將參考您的英文行程,以及酒店/機票預定(如有),來簽發簽證,因此請務必提供一個能滿足/涵蓋您計劃出行往返日期的行程,以免簽證官給您的簽證無法使用;請務必在簽證簽發后,根據簽證預定機票
★銀行對賬單
(1)申請人本人名下借記卡最近6個月內流水賬單明細原件(需銀行柜臺開具并加蓋銀行公章)
(2)最后一筆交易記錄須距離送簽日期30天內,余額在1萬人民幣或等值外幣
(3)首選工資卡,如無工資卡建議提供記錄良好的借記卡對賬單
(4)申根使館特別看重對賬單的交易記錄,建議提供進出記錄良好的對賬單
(5)如工資卡是信用借記一體卡,建議提供本人名下其他借記卡對賬單一并送簽,使館不接受只有信用卡對賬單送簽
★房產證
房產證復印件強烈建議提供,特別是沒有大國簽證記錄、年輕單身的申請人;該房產證可以是父母或配偶名下的,只要可以通過公證書、戶口本、出生證、獨生子女證等證明關系即可。
★在職證明
(1)使用真實工作單位正規抬頭紙打印(除領導簽名外,其他內容須機打不能手寫),內容全部為英文,并加蓋公司紅章
(2)在職證明內容需包括:申請人姓名、出生日期、護照號、職位、在職年限、收入、旅游時間并需注明擔保申請人按期回國,旅行費用由誰支付;公司名稱、地址、聯系電話(座機);以及由法人代表/總經理/人力資源部門經理(任選其一)簽字,注明其聯系方式及任職職務
★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
(1)所在單位為企業單位的申請者,請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的清晰復印件,用A4紙復印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
(2)所在單位為事業單位的申請者,請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清晰復印件,用A4紙復印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
(3)若屬于民間團體,請提供《注冊登記證》復印件
預訂須知:
若您最終順利獲得簽證,請在收到簽證的第一時間仔細核對簽證頁信息是否有誤以免影響行程
一、保險會根據您申請表上提供的出入申根日期(返程自動增加一天)來買,一旦保險出具不能退換;如拒簽需提供拒簽信及拒簽章掃描件方可退;產品為打包產品,無法退還低于10天/15天保險的差價,敬請諒解!
二、請確認您的行程為首站進入本國且在本國停留時間是最長的。
三、申根國家簽證申請者本人均須前往簽證受理中心(或特殊情況下在使領館)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識別數據(即俗稱:錄入指紋 拍照)。
四、您希望申請短期旅游簽證,請確保本國是您的主要目的國,且停留時間不超過90天。
1.如果您將前往某一個申根國家(更多信息),您須在該國的使領館申請。
2.如果您將訪問多個申根國家,您須在主要目的地國家(您停留時間最長的國家)的使領館申請簽證。
3.如果您將訪問多個申根國家,但是無主要目的國家(即您在每個申根國家的停留時間相同),您須在第一入境申根國的使領館申請簽證。
4.如旅行目的包含探親/訪友/其他私人原因以及旅游,請申請“探親、訪友或因為其他私人原因簽證”類型。
請注意:錯誤的簽證類型可能會增加拒簽的風險,如您堅持申請旅游簽證,請附加英文或法文解釋信。
五、本國簽證會有使館電調情況,請您在辦理簽證過程中保持電話暢通,并不要緊張,如實直接的回答的問題,以免拒簽。
六、本國駐中國使館只接受長期在中國居住的中國公民申請,如非長期居住中國的中國公民申請者須提供證明材料,證明無法長期居住的原因。
七、申根簽證最早可根據出發日期提前三個月開始辦理,并請留夠足夠的工作日給使館,以免耽誤您的出行。
八、如您單方取消訂單,我社有權根據服務內容核收部分或全部服務費用:
1、未收到申請材料的,將按¥50元/人的標準收取服務費。
2、已收到申請材料的,將按¥100元/人的標準收取服務費。
3、已審核整理資料的,將按翻譯或整理文件收取¥100元/份服務費。
4、已審核完成、已送簽或已預約的,將收取全部服務費。
5、已完成加急服務的,將收取全部加急費。
6、未代繳使領館簽證費及/或簽證中心服務費的,將全額退還;如已代繳的,無法退還。
已收到申請材料指我社通過快遞或自送或電子方式收到您的全部及/或部分簽證申請基礎材料。
九、如您選擇加急服務,我社途將于材料齊備后下一工作日起算,并按承諾時間完成加急審核/預約等服務。
十、如您下單付款后,遇有使領館調增簽證費及/或簽證中心服務費的,我社有權要求您補交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