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H或L簽證。這個簽證需要什么資格,怎么區分這類的簽證,下面說明一下H和L簽證的類型的說明:
H-1B(專業職業)
如果您來美國從事預先安排的專業工作,則需要 H-1B 簽證。要獲得資格,您必須持有您尋求就業的特定專業的學士或更高學位(或同等學位)。USCIS 將確定您的工作是否構成專業職業以及您是否有資格提供服務。您的雇主必須就其與您的雇傭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向勞工部提交勞動條件申請。
H-1B1(基于條約的臨時工作簽證)
與智利和新加坡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允許合格的智利和新加坡公民在某些情況下在美國臨時工作。只有智利和新加坡公民才有資格作為主申請人,盡管他們的配偶和子女可能是其他國家的國民。申請 H-1B1 簽證的人應該已經在他們選擇的美國工作地區獲得了雇主的工作邀請,但是雇主無需提交 I-129 表格,非移民工人申請,申請人在提交簽證申請前無需獲得批準通知,I-797 表格。但是,請愿人確實需要在申請簽證之前向勞工部提交外國勞工證明申請。
H-2A(季節性農業工人)
H-2A 簽證允許美國雇主將外國公民帶到美國,以填補美國工人無法從事的臨時農業工作。如果您尋求在美國臨時從事農業勞動或臨時或季節性性質的服務,則 H-2A 非移民類別適用于您。美國雇主(或指定為聯合雇主的美國農業生產者協會)必須代表您提交 I-129 表格,非移民工人申請。
H-2B 簽證(技術工人和非技術工人)
如果您來美國從事臨時或季節性工作并且美國工人短缺,則需要此簽證。您的雇主必須獲得勞工部的證明,確認沒有合格的美國工人符合您申請所依據的就業類型。
H-3(實習生)
如果您來美國接受雇主提供的任何領域的培訓(研究生教育或培訓除外),為期最長兩年,則需要 H-3 簽證。您可以獲得培訓報酬,并且授權“動手”工作。培訓不能用于提供生產性就業,也不能在您的祖國提供。
H-4(家屬)
如果您是有效 H 簽證的主要持有人,您的配偶或未婚子女(21 歲以下)可能會獲得 H-4 簽證陪同您前往美國。但是,您的配偶/子女在美國期間不得工作。
L-1(公司內部調動)
如果您是一家國際公司的雇員,并且臨時將您調到同一家公司在美國的母公司分支機構、附屬公司或子公司,則需要 L-1 簽證。國際公司可以是美國或外國組織。要獲得 L-1 簽證的資格,您必須處于管理或行政級別,或具有專業知識,并注定要在美國公司中擔任這些級別中的任何一個職位,盡管不一定與以前擔任的職位相同。此外,您必須在申請進入美國之前的三年內在美國境外連續受雇于該國際公司一年。只有在您的美國公司或關聯公司收到美國移民局批準的申請后,您才能申請 L-1 簽證,
L-2(家屬)
如果您是有效 L 簽證的主要持有人,您的配偶或未婚子女(21 歲以下)可能會獲得此衍生簽證。由于最近法律發生變化,您的配偶可能會尋求就業許可。您的配偶必須以他或她自己的 L-2 簽證進入美國,然后提交完整的I-765 表格(可從 USCIS 獲取)以及申請費。您的孩子無權在美國工作。
注意了:
H或L簽證申請人應該攜帶全部能證明簽證資質的所需文件 來面談 (如 I-129, I-797等)。未能證明資質,如沒能攜帶 全部所需文件參加簽證面談會導致簽證審理時間的顯著延遲 。
何時何地申請
美國大使館或總領事館可能會在您的 I-797 上注明的就業狀態開始前 90 天處理您的 H、L、O、P 或 Q 簽證申請。但是,在制定旅行計劃時,請注意,根據聯邦法規,您只能在 I-797 上注明的批準身份期開始前十天使用簽證申請進入美國。
另請注意了從 2019 年 3 月 1 日開始,H 和 L 簽證的面談將僅在美國駐北京大使館或美國駐廣州或上海總領事館之一進行。將不在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和沈陽總領事館進行H或L面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