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出入境法律規定,公民須在指定的口岸出入境并向邊防檢查人員交驗護照和出境登記卡。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現行的規定是,在到達出境口岸前,已事先在當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得到出境登記卡,經邊防檢查人員核驗,如無不符要求的情況,會在出境者護照上加蓋驗迄章后發還本人,放行出境。
旅客出入國境攜360問答帶的行李物品應向海關申報。海關設立“申報”和“無申報”通道,進出境旅客應根據海關現場公告規定選走相應通道?!安幻骱jP規定”或“不知如何選擇通道”的旅客,應走“申報”通道通關。不論選擇何種通道,旅客攜斗進帶的物品均不得拒絕海關左檢查。
中國海關規定:旅客攜帶行李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白杂谩笔侵嘎每捅救俗杂?、饋贈親友而非為出售或出租?!昂侠頂盗俊敝父鶕每吐眯心康暮途恿魰r間所規定的正常自用數量。
文物、書露視否腳后友體月缺傷烈畫出境查驗手續:如攜帶在文物商店或友誼商店購買的,或個人所有的文物,一律要事先經文物管理部門鑒定,出境時持發票和許可證明向海關主動申報。在國內集市或私人手中購買的文物,一律不準攜帶出境。如將舊文物攜帶出境孔副需,應向設在北京、上天展海、天津、廣州四口岸之一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定并向海關申報,否則將按走私行為論處。如攜帶著名已故畫家的書畫作品出境,屬文物出口管理范圍鑒定。一般現代書畫出境,海關按合理數量查驗放行,不準出口的,予以退還。
外匯、貴金屬物品檢查手續:出國公民所持有的人民幣、支票、匯票掉動本陸營等和國外的債券、股票、房契、增以及同處理國外債遺產、房地產和其他外匯資產有關的各種證書、契約和授權書、委托信等,未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不準攜帶、托帶或郵寄出境。如攜帶黃金、白銀、白金等貴重金屬及其制品,海關在國家規定限額內查驗放行。如超過限量部分,退回國內粒標馬居幾親友或交當地中國人民銀行收稅,放施不準攜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