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與學歷認證不同,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主要作用主要在于證明留學生曾在該國留學的官方憑據。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又稱為三聯單,是中國駐英國領館(使館)的教育處開具的一式三份證明憑據。這三聯(三份)分別為:
1. 第一聯:由本人保留,需要時可提交其復印件;
2. 第二聯:由留學生帶回國辦理相關手續時的備用文件;
3. 第三聯:由中國駐英大使館教育處存儲并提供查詢
值得注意的是,回國人員證明尚且只能證明在國外的學習經歷,并不能證明國外的學習情況(學位、學歷的獲得情況等)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作用
根據國內政策和規定,留學生在回國在申報和辦理一些手續時會需要該文件,并且在一些政策中,擁有回國人員證明會有相關政策優惠。具體如下:
報考公務員或研究生;在事業單位(企業)評定職稱;在國內申請扶持購置住房;申報購買國產免稅汽車;在國內申請科研啟動經費、基金等;部分中大型城市中創業享受優惠;部分中大型城市留學生子女優先就讀學習權利;部分中大型城市中落戶、檔案辦理或者辦理工作居住證明等。
申請辦理條件
申請人就讀大學需在《中英兩國政府學位證書互認框架協議》中的高等教育機構名單中可查
申請人需要持有效的學生簽證,并且是英國全日制高校攻讀本科以及本科以上學位的中國留學生或者持有學術訪問簽證在英國高校中進修。
辦理所需材料
l 帶序號的留學人員報道登記表(可不貼照片)
l 護照身份頁、抵英簽證頁 復印件
l 攻讀學位的留學生則需要額外提供獲得的學位證書 復印件
尚未領取學位證書的留學生,則需要提供由就讀學院出具的完成學業、將于何時獲得學位的證明信 原件。
l 訪問學者、博士后人員需提供進修或科研單位出具的進修或科研工作證明信 原件
l 同意駐英使館教育處向留學生就讀的院校核實情況的授權信(需本人簽名)
辦理流程
注冊 -> 打印登記表 -> 整理材料 -> 郵寄 -> 收取結果
1. 赴英留學時,在中國駐英使館教育處的留學生報到登記系統上注冊并填寫基本信息。
2. 在留學生報到登記系統中打印帶登記序列號的《留學人員報到登記表》
3. 按上文的材料清單準備好申請材料,使用A4紙準備相關材料并整理好順序
4. 將申請材料郵寄給相關管片的負責老師(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申辦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字樣)
注意事項
教育處經過審核通過后,所有的信息將會被鎖定,不能進行任何修改和刪除。因而在網上登記注冊時,需要仔細核對審核信息,確認無誤再提交。
留學生報道登記系統注冊滿一個月后才能打印《留學人員報到登記表》(帶登記序列號的)
材料不全切和畢業證等原件切勿郵寄,以避免無法辦理造成材料遺失,因為審核是不會退還申請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