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韓聯社最新消息:
自1月8日起,所有入境的外國人(包括從英國、南非出發的韓國人)必須在登機時出示出發前72小時以內簽發的韓文或英文的PCR檢測陰性證明原件,并在入境防疫篩查時提交。如提交證明為中文版原件,還需提交韓文或英文翻譯件及翻譯確認材料(公證處的翻譯公證書或駐華使館的翻譯確認書,公證處的翻譯公證書無需外交部認證)。 根據國家移民管理局最新消息:自2月5日起,暫停中國公民自韓國過境免簽政策。
所有途經港澳入境的旅客需在抵達機場后提交健康狀態問卷并接受體溫檢測。
自3月19日起,凡入境韓國的旅客,不分國籍,均須接受一對一體溫監測,并向防疫部門提交健康狀態卡,旅客還須告知韓國防疫部門有效手機號碼和住址,并下載自我診斷手機軟件,若超過兩天輸入"有癥狀"信息,防疫部門將判斷其是否為疑似患者,隨后展開檢測。
自4月1日起,所有入境人員均需居家隔離14天。
如在韓無住所,需集中隔離觀察,且費用自理。4月9日消息,所有韓國駐外使領館于4月5日前簽發的短期簽證(滯留期90天內)暫時中止效力,但一些受邀于韓國內企業的高級技術人員及就業、投資等長期簽證持有者不在中止范圍內。今后,所有申請簽證的外國人須在申請日之前48小時內接受醫學檢查并提交診斷書。
自5月11日起,所有海外入境者須在入境后14日內接受新冠肺炎檢測。自6月1日起,持外國人登錄證人員需在離境前到外國人出入境管理事務所辦理再入境許可,否則無法再次入境韓國。外國人登錄證類別為A-1、A-2、A-3、F-4人員,以及持有效難民證人員無需辦理再入境許可。再入境韓國時,需出示醫療機構48小時內出具的英文或韓文健康診斷書,內容包括有無發熱、咳嗽、惡寒、頭痛、呼吸困難、肌肉酸痛、肺炎等新冠肺炎疑似癥狀,并附檢測醫師簽名和檢測日期。外國人登錄證類別為A-1、A-2、A-3、F-4人員,以及持韓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免隔離證明”人員無需提交健康診斷書。
5月31日24時前離境的持登錄證人員再入境時無需出示再入境許可,但需出示健康診斷書。 以上信息僅供出行參考,請在出行前務必詳細了解當地各項規定,合理安排出行。
更新日期:2021年1月6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