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個申根國家有哪些?
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意大利、希臘、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波蘭、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
申根簽證是什么意思?
申根簽證(Schengen Visa)是指根據申根協議而簽發的簽證,是由申根成員國頒發的允許在申根區各國累計停留不超過90天(任意180天內)的短期簽證。據此協議,任何一個申根成員國簽發的簽證,在所有其他成員國也被視作有效,而無需另外申請簽證。而實施這項協議的國家便是通常所說的“申根國家”。
申請原則
如果只準備前往某一個特定的申根國家(意指申請簽證時只能提供前往該國的行程證明),必須向這個國家的使領館申請簽證;
如果您的旅行目的是工作與旅游兼顧,則向工作地國家使領館申請簽證;
如果旅行目的相同(注:即前往國家都是工作目的或都是旅游目的),原則上必須根據提交的行程去停留時間最久的國家(主要停留國家)的國家申請簽證;在停留時間相同或在無法確定主要停留國家的情況下,可以向第一個入境的國家申請簽證。
歐盟新規
根據歐盟新規,從2015年10月12日起,申根國家簽證申請者本人均須前往簽證受理中心(或特殊情況下在使領館)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識別數據(即俗稱:錄入指紋+拍照)。